发布时间 | 2022-01-28 | 发文单位 | 喇沁旗民政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号,的通知要求,经仁孝老年公寓自评,提交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请和自评报告,旗民政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核,认定仁孝老年公寓符合申报二级养老机构的条件。现将旗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申请资料齐全,且在*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二、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申报二级养老机构的条件。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期间,喀喇沁旗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小组受理复核申请。
联系电话:****-*******
喀喇沁旗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