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发文单位 | 祁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根据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年第一批市级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市农计财发[****]***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积极申报该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从****年*月**日---****年*月**日。
三、申报地点
项目申报地点:祁县畜牧兽医中心项目办(供销大厦****室)
申报单位要根据要求,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过期也不再受理。
祁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年*月**日
附件:
****年祁县规模健康养殖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年第一批市级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市农计财发[****]***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实施好我县规模健康养殖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制定了规模健康养殖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条件
畜禽规模养殖场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限养区内,重点扶持发展畜牧业产值增加效益明显的规模养殖场。
以下情况不得申报:已享受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项目扶持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前置手续(土地、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养殖备案等不完善的企业。
二、补助对象
全县范围内相关证照齐全的新建和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土地手续、环评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养殖备案(新建场无)等。
三、支持环节
对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养殖场,重点进项标准化、现代化提升改造,主要用于圈舍建设、品种引进、设备更新等方面,最终达到增产增效的目标。
四、补助标准及支持方式
此次申报的项目建设单位配套资金不得低于补助资金的**%,资金支持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
五、实施进度
截止****年**月底完成项目工程并通过验收。
六、监管措施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项目评审、批复、验收,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祁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