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4-18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行业大数据应用*大领域*个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各行业、各领域的排头兵,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包括从事或服务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个方向。
三、请各申报主体仔细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号)、《****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见附件*、*),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相关证明资质文件和《企业责任声明》须按要求加盖公章,于****年*月*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信息填报。
四、请各地经信部门积极动员,组织好本地区有关企业单位进行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于*月*日前将拟推荐项目名单(见附件*)和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省经信厅,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发送至电子邮箱。申报书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五、根据《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简称DCMM)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为稳健级(三级)及以上的单位,不占用推荐指标数量。
我厅将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向工信部作出推荐。联系人: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处王驿东***-********,联系邮箱:hbsjxtzsc@***.com,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号湖北省经信厅***室,邮政编码:******。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
*.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