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23 | 发文单位 | 鹰潭市科学技术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区(市)科技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鹰潭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信江新区经济发展贸易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创新型鹰潭建设,推动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攻坚行动,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度第一批鹰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采取项目研发经费自筹的方式,优先支持防疫、抗疫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项目。
二、申报相关要求
*.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实施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保障条件明确落实;
*.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具备必要的层次和业务资格,专业结构合理,科研工作时间充足;
*.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清楚详实,考核目标具体明确,预期成果先进,实施单位落实自筹研发经费;
*.已承担且尚未完成市指导性科技计划任务的,主要参与人(前*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信用档案,*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申报受理
*.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年度鹰潭市鹰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简装成册;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按隶属关系报送送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汇总后统一推荐报送;市属申报单位由所在单位推荐汇总后直接报送。
*.申报推荐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联系人:
工业科:熊斌荣 电话:***********
邮箱:*********@qq.com
农社科:刘兵生 电话:***********
邮箱:**********@qq.com
成果与人才科:张 挺 电话:***********
邮箱:**********@qq.com
受理人:席 珍 电话:***********
邮箱:*********@qq.com
附件: ****年度鹰潭市鹰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doc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