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发文单位 |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广电字〔****〕***号),现将申报****年度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资金(以下简称“精品资金”)扶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仅限省级财政资金能够达到的市、县,下同)依法设立满*年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制作播出机构或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遵纪守法、信誉良好、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财务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申报主体应为申报项目的立项备案方或第一出品方、主要制作方,并作为项目唯一申报方。
二、申报项目类别和条件
(一)申报项目类别
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含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微短剧、短视频,下同),电视纪录片(含理论文献电视片,下同)、电视动画片。
(二)申报项目条件
精品奖励主要考虑作品播出后的社会效益,实行事后奖励的办法。申报项目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年获得国家级奖项或扶持的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
*.****年*月至****年**月期间,在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或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首播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
*.****年*月至****年**月期间,在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首次上线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与网络微短剧应为山东立项通过,并具有相应版权或授权;网络纪录片、短视频应为山东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制作,并具有相应版权或授权。
已获得省级财政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上年度已获精品资金支持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再行申报。****年*月至*月期间播出、已申报“****年度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资金扶持项目”的作品不需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数量
(一)申报程序
各市负责本辖区申报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审核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材料整理汇总,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文件中应注明已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按照申报项目类别报我局。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山东互联网传媒集团等省级单位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按照申报项目类别直接报送我局。
(二)申报数量
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电视动画片、网络动画片项目申报数量,由申报主体根据实际制作播出数量进行申报;电视纪录片项目申报数量,省属各有关单位不超过*个、济南市不超过*个、其他各市不超过*个。其他网络视听节目申报数量,省属各有关单位不超过**个,济南市不超过**个,其他各市不超过**个,各类别申报数量根据各地市实际情况保持总量不变调剂使用;****年获得国家级奖项或扶持的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不占用申报名额。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品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辖制作播出机构,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统筹做好本辖区、本单位项目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各市、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最优秀作品推荐申报上来,激发制作单位创作生产热情,全面提升申报作品质量。省局将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评估,根据作品质量及播出效益情况评估赋分,对优秀作品给予资金支持。
(三)请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要求按项目类别分别报送项目联系人,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视频除外)。申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逾期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列入“异常名录”,取消申报主体下一年度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惩戒问责。
电视剧项目申报联系人:沙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sdgddsjc@shandong.cn。
网络视听节目项目申报联系人:李玉建、郭亚丹,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dgdwlcba@shandong.cn。
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项目申报联系人:路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sdgdxcglc@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号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