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发文单位 | 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年
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
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各管理区、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数字经济局):
为落实省政府厅办公印发的《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打造千亿级产业链”的要求,发挥产业发展资金导向作用,支持一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核心关键节点产品提质扩能,省工信厅研究制定了《****年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县区工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并认真核实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筛选符合申报方向和条件的项目,核查有关审批手续原件,推荐上报项目须出具完工/在建证明。
二、在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管理过程中,各县区工信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材料完整一致性及项目申报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审核。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项目评审由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技术评审,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财务评审,核实项目购置生产设备、检测仪器仪表、软件与控制系统等实际投资额,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四、各县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本县区推荐的项目,并务于*月**日前将申报文件、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料工业科(纸质版、电子版光盘)。电子版正文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
冀工信原函〔****〕***号-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项目资金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