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2-09 | 发文单位 | 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政策名称 | 彭州市****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年实施) |
核心内容 | 一、财政补助原则上不超过服务价格的**%; 二、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元; 三、资金补助实行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 四、补助资金原则上补助服务主体; 五、各环节具体补贴标准见《彭州市****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年实施)实施方案》; 六、在实际服务过程中,若补助面积增加,则降低每亩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
扶持条件 | 一、实施范围 彭州市辖区内相关镇(街道)粮食、蔬菜、果树等种植区域。 二、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 三、项目补贴环节及面积 彭州市****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年实施)补贴计划: (一)补贴果树枝条(秸秆)综合利用面积*.**万亩; (二)补贴果树统防统治面积*.*万亩; (三)补贴水稻、蔬菜旋耕犁田面积*.*万亩; (四)补贴水稻机插秧面积*.*万亩; (五)补贴水稻机收面积*.*万亩; (六)补贴水稻秸秆还田面积*.*万亩。 四、申报条件 该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是拥有能够完成作业任务的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科研单位、公司等,能够为我市粮食、蔬菜、水果种植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 |
申报材料 | 一、单位营业执照 二、开户许可证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原件 四、复印件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机具清单、技术人员名单、办公场所照片、相关生产管理制度等) 五、申报函及承诺书(附件*) 六、申报表(附件*) |
申报流程 | 一、服务主体自主申报 凡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并愿意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带上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机具清单、技术人员名单、办公场所照片、相关生产管理制度等)、申报函及承诺书(附件*)、申报表(附件*)一式五份,于****年*月**日前到所在镇(街道)进行申报,各镇(街道)初审后于****年*月**日汇总报送至彭州市农业农村局新经济和信息化科。联系人:胡倩;联系电话:***********,******。 二、确定实施主体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农民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申报单位中优先选择服务质量较好、服务能力较强和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主体实施该项目。 三、任务认定 服务主体需与服务对象(小农户或大户)签订服务合同,在服务过程中要填写服务日志,详细记录作业对象、面积、地点,服务结束后需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所在地村(社区)、镇(街道)初核、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四、资金拨付 服务任务完成后,服务主体提交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公示、审计、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相应补贴资金。 特此公告。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倩;联系电话:***********,******。 |
政策文件 | 彭州市关于申报和组织实施****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年实施)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