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发文单位 | 拉萨经开区安监局(社会事务科)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园区各企业:
拉萨经开区按照拉萨市人社局工作通知要求,现对****年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的企业和高校毕业生通知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凡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及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初审通过后,于每月*日-**日之内,提供纸质材料到经开区双创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每月**日之后为材料审核时间。
二、申报地点
经开区双创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楼高校就业创业窗口
三、受理范围
****年在经开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申报需知
*.申报就业补贴的企业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http://***.***.***.***/”注册并按流程上传相关资料。
*.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未满三年或就业未满三年离职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区市相关工作要求,经开区原则上不予兑现就业补贴,需在下一家就业企业社保缴满一年后方可申报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从原企业辞职到经开区企业就业,需在经开区企业就业满一年且缴满社保*年后方可向经开区申报当年就业补贴,原企业就业期间补贴,需前往原就业地所在县(区)申请。
*.高校毕业生已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廉租房,存在企业发放住房补贴等情况的,不能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凡不在经开区实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兑现就业创业补贴,需前往实际就业创业所在县(区)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
待企业申报材料后,我部门将对企业开展不定期就业创业检查核实工作,随后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拨付至各申报企业账户。为保证资金兑现工作及时高效,请各申报企业和个人按要求认真全面填写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拉萨经开区安监局(社会事务科)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