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发文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商务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为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泸州市2021年“红黑榜”激励资金(服务业)管理细则> 的通知》(泸商服〔****〕**号)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江阳区****年“红黑榜”激励资金(服务业)项目。 泸州市2021年“红黑榜”激励资金(服务业)管理细则>
一、资金来源
泸州市****年“红黑榜”激励资金(服务业),是指省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激励政策激励,由省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的用于推进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补助资金,合计**万元。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商贸服务业重点区域发展。支持服务业转型升级,建设和升级改造步行街和重点消费商圈等,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与文旅产业融合,推动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新业态建设,鼓励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加快商贸服务业升级,带动促进消费。
(二)支持商贸服务业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业“三百工程”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省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通报考核的服务业项目(房产开发项目除外)建设,发挥引领作用。
(三)支持会展业做大做强,对引进和举办国际国内重大展会、会展业相关标准制定、宣传统计等方面进行支持。
(四)支持加大泸州本地产品市场拓展力度。支持“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等国内市场拓展活动开展,支持泸州本地特色产品专场拓展活动开展,打造“泸字号”品牌,推动泸货出川。
(五)支持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属于江阳区注册独立核算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二)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各级财政资金补助。
(三)项目建设周期为****年*—**月,目前达到完工运营条件。
(四)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有序,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和信访等群体性事件,****年以来项目业主单位及法人无失信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中“失信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项目申报单位无拖欠税款、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资料封面(附件*)。
(二)申报资料目录(附件*)。
(三)申请表(附件*)。
(四)承诺函(附件*)。
(五)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状态截图、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六)项目实施情况,包括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实施期限、总投资、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对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范本参照附件*)。
(八)项目投入支付凭证明细表(附件*),附合同、支付凭证等财务资料复印件。
(九)项目管理资料,包含设计方案、预算书、施工合同、建设过程影像资料(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图片),如需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应附相关审批手续复印件(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十)其他附件。
五、资金安排原则
补助资金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的要求,充分体现“规划引领、突出重点、体现差异、强化绩效”的原则,采取投资事后补助形式,参考项目投资额度、专家评审分值等因素,择优选取*-*个项目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请各企业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申报,并于****年*月**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交区商务局***室。
(联系人:陈 霖 联系电话:****-*******)
附件:*.申报资料封面
*.申报资料目录
*.申请表
*.承诺函
*.专项审计报告
*.项目投入支付凭证明细表
泸州市江阳区商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