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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剩余部分的通知
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地区: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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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概要
申报信息
申报详情
申报概要
发布时间 2021-11-24 发文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级别 省级 起止时间 ****-**-**至****-**-**
联系人信息 -
申报信息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申报条件:1.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信用良好。****************************************************************************************************
申报条件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运营管理机构向江津区经济信息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二)审核*****************************************************************************************************************************************************************************************************************************************************
申报流程
申报详情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导向作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根据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结余部分预算安排计划的请示》(津经信委文〔******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印发江津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企******的要求,现就做好****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剩余部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

围绕江津工业园区(****-****年)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和资金使用方案推动中小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

(二)支持方向及奖励标准

*****年市级数字化车间奖励,每户企业奖励**万元;

*****年新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奖励,每户企业奖励*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信用良好。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企业不属于规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等级为DE级企业。

(三)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工商营业执照

*重庆市数字化车间认定证明/两化融合评定证书

*企业信用相关证明

、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运营管理机构向江津区经济信息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审核。江津区经济信息委会同江津区财政局进行审核后,确定拟补助项目名单。

(三)公示。补助项目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拨款。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程序进行拨款。

(五)结题。企业收到资金拨款后,完善提交结题资料。

、工作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需用A*纸印制,按照“申报材料”列明的顺序进行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应如实填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申报资料请于********日前上报区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科。

五、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优先用于数字化车间奖励,剩余资金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奖励,申报企业按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得分排序,补完即止。

  

附件:项目申报表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联系人:谢茂愚,电话:********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人、户、平方米

申报单
位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年经
营状况

主营业务收入


上缴税金


利税总额


从业
人员


预计****年经济效益

主营业务收入


上缴税金


利税总额


从业
人员


项目名称


申报项
目方向


项目主
要内容


申请财
政资金


(说明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计划用途)


真实性承诺:本单位申报该奖补资金所填报的内容客观属实、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所在镇街、平台意见  (盖章):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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