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发文单位 |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有关单位、各见习基地:
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实施三年*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号)、《关于加强我市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申报****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必须是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一定规模,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二是能提供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个以上,并能保证连续三年平均每年接收参加见习人员**人以上;三是有专门的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提供相应的见习、实训条件,且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四是能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觉遵守有关就业见习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建立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年度内招收见习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
提供外派见习岗位的劳务派遣公司不纳入见习单位认定范围。
二、申报资料
有意建立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永州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
*、《永州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备案表》(附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正常运营*年以上的财务报告;
*、单位实景照片、房屋使用凭证、见习岗位指导人员简历等证明材料;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就业见习计划方案和具体流程说明书;
*、单位在职职工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证明;
*、三年到期再次申报单位,还需提供《永州市就业见习基地工作三年招收见习人员情况表》(附件*)、《永州市就业见习基地三年期满考核评估表》(附件*)和留用见习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用工备案证明等。
三、申报时间
凡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于****年*月**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当年期满三年的就业见习基地在以上时间申报再认定(我县****年*月到期的就业见习基地为:宁远县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远县众创空间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宁远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宁远县档案馆、宁远县德源小学、宁远县宁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时申报再次认定的取消其就业见习基地资格。
四、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提交申报材料,县人社局就业股对其单位规模、见习岗位、工作环境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审核合格后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市人社局根据备案情况,统一下发认定文件并授牌,认定为“永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为三年,挂牌期内见习制度完善、管理良好,且招收见习人数较多,留用见习人员达**%以上的单位,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挂牌;经考核不合格或未按时申报再次认定的单位,取消其就业见习基地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人社局就业股雷永辉
电 话:***********
电子信箱:*********@qq.com
附件:*.永州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 永州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备案表
*. 永州市就业见习基地三年招收见习人员情况表
*. 永州市就业见习基地三年期满考核评估表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
永州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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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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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市或上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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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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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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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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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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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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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情况 简 介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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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岗位及 人数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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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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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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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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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复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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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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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永州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备案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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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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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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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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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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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见习岗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岗位要求 |
见习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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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生活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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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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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用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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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承诺 |
我单位自觉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遵守就业见习文件规定的事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岗位,积极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提高就业见习人员就业实践能力,连续三年内平均每年接收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不少于 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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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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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永州市就业见习基地三年招收见习人员情况表
(年月 日-年月日)
见习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年 度 |
见习人数 |
留用人数 |
留岗比例 |
留用后再离开的人数 |
占留岗人数的比例 |
申报补贴 人 数 |
申报补贴 金 额 |
备注 |
****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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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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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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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例如:****年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年再次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需填写提交此表和参加见习留用人员的劳动合同。
附件*:
永州市就业见习基地三年期满考核评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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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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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主要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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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主要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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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见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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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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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岗率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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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后又离开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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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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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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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见习管理制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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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社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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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考核评估意见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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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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