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发文单位 | 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为充分发挥专利资助政策的引导作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促进全县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首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办法》(甘知发[****] ** 号)和《甘肃省专利资助办法》(甘市监发[****] *** 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启动****年度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我县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首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一)资助对象
在泾川县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企业。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年*月*日至**月**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为上述企业的第一件授权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万元。
二、专利资助
(一)资助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全县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具有本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泾川县的自然人。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为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年*月*日至**月**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有关费用的专利不予资助;此处官方规定费用仅指: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实质审查费、复审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书附加费和优先权要求费,不含著录事项变更费、恢复权利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延长请求费、副本证明费、年费及滞纳金和印花税。
*.****年*月*日至**月**日期间,获得授权的香港标准专利及澳门、台湾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
*.****年*月*日至**月**日期间,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的官方规定费用的**%。
*.****年*月*日至**月**日期间申请,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已享受省局****元资助的除外)每件一次性奖补*****元,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有关费用的专利,不予奖补。
三、工作程序
*.资助申请人于****年*月**日前登录甘肃省市场主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ssczt. cn)“不来即享”模块,注册后线上提交申请信息。
*.资助申请人输入的中国专利号必须为**位,不需输入字母“ZL”,并且不能包含“.”。
*.资助申请人可上传该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缴费信息的网页截屏,代替缴费发票。
*.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甘肃省专利资助办法》,对辖区内资助项目进行督促申报,并确定合格项目的资助金额,提交后,由市局进行初审,再提交省局审核。
*.省局审核通过后,由市局下载《甘肃省专利资助申请表》及《甘肃省专利资助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局。
联系人:仝炤群 联系电话:****-*******
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责任编辑:康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