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1-29 | 发文单位 |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区内有关商协会和外贸企业:
按照《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四川省“万企出国门”活动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开展****年“万企出国门”活动支持资金申报工作。为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列入省级“万企出国门”活动计划(川商贸发〔****〕**号)的线下境外展会项目。
(二)本次申报的“万企出国门”项目执行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
(三)参展境外展会(活动)、推介(签约)的企业工商、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二、支持标准
(一)展位费。对参加线下境外活动的企业展位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支持,每个标准展位支持费用最高不超过*.*万元,支持每家企业参加同一个展会的展位数不超过*个标准展位。
(二)人员费。参加境外活动的参展企业人员境外费用,可按美洲、非洲每人*.*万元,欧洲、大洋洲每人*.*万元,亚洲每人*.*万元,港澳台每人*.**万元标准进行定额支持,每家企业限 * 人。参照参展人员标准,定额支持观展、考察、推介的企业*人/家。无展位活动需要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的组团通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见附件)文件要求进行申报,《通知》要求材料均为申报材料要件,如有缺失视同无效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用A*纸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正反面)需加盖企业印章。
四、申报单位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年*月**日—*月**日**:**期间进行项目申报。超出申报时间,不予受理。
(二)申报主体
列入省级“万企出国门”活动计划(川商贸发〔****〕**号)的项目主办单位。
(三)网上注册
符合申报范围项目主办单位,首先要确定管理员在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网址为:http://***.***.**.***:****/egrantweb)完成单位注册。已经在信息化平台完成注册的单位无须重新注册。
(四)网上申报
合申报范围的项目主办单位完成网上注册后,应对照本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参展(活动)、推介(签约)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齐全性负主体责任。申报材料准备完毕后,项目主办单位须于****年*月**日—*月**日**:**在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egrantweb)进行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全部扫描并上传到信息化平台,上传文件格式统一为PDF,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M。
申报单位在进行网上申报后应及时留意信息化平台上的申报进度,对我局和市商务局审核后要求修改或进一步补充佐证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补充并重新上传,超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线下申报
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主办单位须将信息化平台上的申报材料下载打印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印章后提交至所属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省属企业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区(市)县属地申报),并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接受查验。
五、项目审核、评审和公示
成都高新区将根据项目申报进度进行项目初审,请申报单位于****年*月**日*:**-**:**带上申报材料的对应原件,到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楼***B会议室(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进行原件核查,未按时参加原件核查项目不予转报。初审通过项目须将信息化平台上的申报材料下载打印一份胶装成册,封面及每页加盖单位印章后提交至我局(省属企业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区(市)县属地申报),提交时间待原件核查后另行通知。
其他要求及市商务局具体审核、评审和公示流程见《通知》。
六、联系方式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商务处,联系人:潘璐,********。
附件:*.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四川省“万企出国门”活动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号)
*.承诺书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