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9-13 | 发文单位 |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甘林科函〔****〕*** 号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林业)局,局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科技在推动全省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好服务生态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现就组织申报****年自列省级林业和草原科技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列项目范围
(一)针对林业和草原各类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筹措资金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项目;
(二)实施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过程中遇到新的科学问题,需自筹资金继续研究的科研项目;
(三)其他类型的科研项目;
(四)基本建设等非科研性质项目均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
市(州)科研推广单位申报自列科研项目,应先向市(州)林草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市(州)林草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以正式文件将项目材料报送省林草局。局直单位自列科研项目,直接报送省林草局。申报项目经省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符合立项要求的,列为****年自列省级林业和草原科技项目计划。
三、项目验收
列入自列省级林业和草原科技计划的项目,在项目执行期满前*-*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由省局组织验收(审定、结题),合格的核发相应证书并登记为省级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市(州)科研推广单位承担的项目,应先向市(州)林草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市(州)林草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将验收申请报送省局;局直单位直接向省局报送验收申请。
四、有关要求
*.报送时间和材料。项目申报书集中受理期为*月**日至*月**日,纸质版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书电子版请在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林草科信”栏目下载。
*.严把质量。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所推荐项目具有创新性、针对性,符合申报要求。
*.限报要求。各市州林草部门、白龙江林业保护中心、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推荐项目数量控制在*项以内,局直单位推荐项目数量控制在*项以内,超出申报限额的将不予受理;执行到期但未申请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项目。
联 系 人:季元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om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号
邮政编码:******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