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及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及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号),现就****年省重点实验室及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均可申报。为优化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原则上,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支持企业牵头建设,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组建;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任务,高层次人才最多不超过两个;同一企业在同一业务方向上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任务,且同一企业不超过两个;已布局建设省级创新基地的研究方向不再重复批建。
二、申报条件
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详见《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
三、限额推荐
****年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限额推荐,限额推荐*个。
四、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须以申报平台负责人账号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在系统内填写申报内容、提交建设运行方案、项目预算、平台负责人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于*月*日前提交初审单位抚顺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指导申报单位填报相关材料,按限额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推荐和初审,规划平台科负责汇总和推荐上报。
*. 根据《抚顺市集聚人才若干政策规定(试行)部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对新成功申请设立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将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
五、联系方式
规划与平台科
翟贵东 ********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董汉涛 ********
社会发展科(信息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王良 ********
农村科技科
张忠福 ********
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高 寒 ***-********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