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发文单位 |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分配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甘州区****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专职会计或第三方代理记账,按期年报公示,社会信用良好;有农业托管服务且农机具齐全、服务和带动农户能力强、同农户利益联结紧密、吸纳到户资金并按期分红的区级以上示范社,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优先予以扶持,统筹落实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三年倍增计划。
二、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用于开展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农机具购置、财务规范化建设、品牌打造及市场营销等。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项目资金形成的财产要平均量化到每一位成员并向全体成员公示。
三、项目目标
项目要在****年**月份实施完毕,通过实施项目,提升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增强带动农户成效,扶持的合作社服务带动农户数量或带动增收效果较去年同期增长**%以上。
四、补助标准
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区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万元,分配扶持名额*个,每个合作社项目补助资金**万元。项目资金实施先建后补、专款专用。
五、申报程序
(一)合作社自主申报。申报项目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区级以上示范社。合作社根据条件和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向甘州区农业农村局申报。
(二)县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评审、公示后,上报备案并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要积极做好项目宣传,动员、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项目申报条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对吸纳为成员的农户要在项目实施方案中记载备案。
(三)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五份报送至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室,同时报电子版。因疫情影响不能报送纸质版的合作社,可将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单位邮箱或钉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韦志金
联系方式:****—*******或*******
电子邮箱:gzqjgz.****@***.com
钉钉号:***********
附件:甘州区****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材料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