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年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增补工作的通知》(粤发改重点〔****〕***号)要求,为做好****年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增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围绕高质量发展,紧扣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促投资关键作用,优先支持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今明两年能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
(一)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对全省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路、铁路、基础、港航、能源、水利、城建、环保等传统基础设施项目;
(二)产业项目,聚焦“双十”产业集群,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绿色石化、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升级、农林牧渔等领域项目;
(三)民生保障项目,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居民保障等领域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隶属关系,市直投资项目,由市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各地项目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申报。
(二)前期工作。项目应在今年开展前期工作,争取今明两年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各有关单位要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提出****年前期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各环节完成时间。
(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简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和建设用地、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增补计划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有关单位登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k.gdtz.gov.cn/)申报,从系统生成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作为申报书面文件附件一并报送。项目相关信息同步通过系统录入,未录入项目不予受理上报。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增补计划工作,按照计划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梳理筛选和审核项目,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所报项目需按优先保障顺序排序,申报文件和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请于*月**日前报市发改局。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年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增补工作的通知》(粤发改重点〔****〕***号)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