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28 | 发文单位 |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政策名称 | 崇州市****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资金项目核心展示区和示范基地建设的申报指南 |
核心内容 | 一、优质稻种植核心展示区:每个示范区**万元,*个示范区共***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种子、肥料、人工、试验调查、技术指导等补贴。 二、“淹水直播”技术试验示范基地,补贴资金**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展示基地物化、人工等费用补贴。 |
扶持条件 | 一、申报主体与对象 崇州市范围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一)原则上在建设地范围内的经营主体优先; (二)规模种植水平及示范效果较好的经营业主优先; (三)示范田块规整及交通便利的经营业主优先; (三)原则上一个经营业主申报一个建设点; (四)****-****年有违规或处罚的业主不能申报。 |
申报材料 | 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主体征信证明和近两年没有违规或处罚的说明等资料 |
申报流程 | 一、项目实施时间 ****年*月-****年*月 二、申报步骤 (一)自愿申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于****年*月*日前向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时提供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主体征信证明和近两年没有违规或处罚的说明等资料。 (二)确定申报主体。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业主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申报主体,并将最后评审结果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三)组织实施。 待申报主体确定后,市农业农村局将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申报业主必须按照实施方案内容精心组织实施试验示范。 (四)项目验收。 试验示范完成后,市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测产验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通过对公转账方式兑付补贴资金。 |
联系方式 |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联系人:陈飞,联系电话:***********。 |
政策文件 | 关于崇州市****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资金项目核心展示区和示范基地建设的申报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