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2-16 | 发文单位 |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镇(街道)、区属公司,有关企业:
根据《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创建认定及发展扶持管理办法》(青经规〔****〕*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程度,推动我区特色产业发展,为****年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工作奠定基础,提前掌握意向申报企业园区信息,做好后期走访与评审准备工作,现就****年度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青浦区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运营管理企业。
二、申报条件
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分为创建类和认定类,一般按照先创建、再认定的顺序进行。对初创的园区(平台),鼓励通过申报创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实施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集聚,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认定创造条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园区(平台),可以直接申报认定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
(一)创建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创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
*.特色产业园区(平台)产业符合导向、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特色产业门类一般不超过*个;产业功能以研发、设计、总部、高端制造、品质制造、服务型制造为主。
*.特色产业园区必须具有明确的四至范围,且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亩;特色产业平台可以为产业楼宇,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万平方米。
*.土地及其建筑必须合法合规,具有完整的功能和建设规划,符合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房屋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建筑外形应与城市建筑形态、产业形态、周边环境相协调。
*.具备企业入驻的基本条件,能提供适合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具有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便捷的交通条件,符合消防、安全、节能、环保等相关规定。
*.运营管理主体必须在青浦区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园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和较高的业内口碑和品牌效应;拥有产业园区运营的商标或品牌,或者获得“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给予创建加分。
*.制订形成园区(平台)创建方案,包括明确的节点目标和计划措施;已经拥有入驻注册或者意向签约入驻代表性企业: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园区不少于*家,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园区(平台)不少于**家。
*.其他区级产业部门的要求。
(二)认定条件
经过创建或者达到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
*.园区(平台)完成建设,企业入驻率达到**%以上,税收落地率达到**%。
*.特色产业门类下的入驻企业数占园区(平台)全部入驻企业总数的**%以上,拥有*~*家主导产业门类下的龙头骨干企业。
*.特色产业门类下的入驻企业经营收入(产值)占园区(平台)全部企业经营收入(产值)的**%以上。
*.特色产业门类下的入驻企业税收占园区(平台)全部企业税收的**%以上,园区(平台)亩均税收应达到上一年度上海市开发区平均水平。
*.运营管理主体拥有产业园区运营的商标或品牌,或者获得“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入驻企业获得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质量品牌等专项资金,给予认定加分。
*.已经建成或启动建设园区运营管理信息化平台;
*.其他区级产业部门的要求。
(三)园区名称
园区名称应当体现产业特色,优先选择运营管理主体的企业名称字号和注册商标等字词,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受理流程
(一)申报材料
*.基本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
*.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单位和相关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至范围图、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业态发展和形态建设情况;
(*)区域环评审批意见;
(*)基础管理情况;
(*)其他必要材料。
*.汇报PPT,结合基本信息表和申请报告,汇报园区的基本情况、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及愿景等,汇报时间控制在*分钟左右。
*.微视频,以视频形式形象展示园区的区域位置、软硬件设施、产业资源空间、入驻企业形象展示等,展示时间控制在*分钟以内。
以上申报要求仅供参考,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年*月**日(星期五)为预申报,只需发送附件基本信息表电子版至qpjw****@***.com,正式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咨询及受理
受理窗口:区经委 产业园区科
咨询电话:周乔乔 杜 平 ********
附件: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基本信息表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