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2-31 | 发文单位 | 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政策名称 | 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年度大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
核心内容 | 一、资助额度 (一)大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以下标准: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项目***万元;戏曲、话剧项目***万元;杂技剧项目**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万元;儿童剧、木偶剧、小剧场戏剧项目**万元;皮影戏、曲艺(长篇、中篇)项目**万元。 (二)四川艺术基金依据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二、资助方式 (一)本项目属于匹配资助,申报主体必须投入不低于*:*的其他资金。 (二)对立项资助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四川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作为创作生产的启动经费,主要资助剧本、音乐、编导、舞美设计等创作核心环节;完成规定演出场次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资助资金。 (三)大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须完成*场演出,其中应包括公益性演出。 |
扶持条件 | 一、资助范围 资助在申报时已经完成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且****年*月*日前未安排首演的新创大型舞台艺术作品。 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 二、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年*月*日前在四川省登记、注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文化单位、机构或社会团体均可申报。 *、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项目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实施能力,主营业务应与申报项目相一致。 *、项目申报主体应在当地具有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其中编剧、导演、演员、音乐、舞美等主创人员应以四川省内创作人员为主,外请省外主创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人,且主要演员不得从省外聘请,原则上使用本团演员。 (二)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项目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三)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类型项目。 (四)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四川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四川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情况,且在该项目未通过艺术基金组织的结项验收前,其项目主体不得再申报新的资助项目。 (五)已获得或已申报本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不得申报本类型项目。 |
申报材料 | 一、《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年度大型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资助申报表》。 二、项目申报主体同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单位或机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项目申报主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四、项目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 五、已落实配套资金证明材料,由当地文旅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六、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市级宣传或文旅部门党委的审读意见,并由相关领导机构审定。 七、申报项目的剧本或剧目为改编、移植作品,须提交作品原著和作品的改编权、移植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等相关授权文件。 八、申报项目如有外请省外主创人员,须提交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复印件。 九、已经完成的剧本及相关的导演阐述、舞美设计图或草图(灯光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服装设计)、音乐小样及其乐谱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其中,申报舞剧资助项目的,须提交部分舞蹈编排视频;申报杂技剧资助项目的,须提交部分节目编排视频;申报交响乐和民族管弦乐资助项目的,须提交艺术构思、完整或部分音乐小样等文字、音像资料。 十、申报材料应于****年*月**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请将完整的申报材料压缩后发送至邮箱scysjjbs@***.com(含所有附件材料,压缩包名标注项目类型和项目名称),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为图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格式为JPG;音频文件格式为WAV或MP*;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格式为MOV、AVI、FLV或MP*,视频或音频压缩至****M之内。请做好申报材料备份,申报材料一经接收概不退还。 |
申报流程 | 一、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年*月*日起开始申报,至*月**日截止申报。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系统平台操作咨询电话:***-********、***********、***********。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s://wlzj.tsichuan.com/),注册登录后选择“申报艺术基金”,按要求填写《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年度大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附件。 (二)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并纳入四川艺术基金申报项目库;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 (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系统平台操作咨询电话:***-********、***********、***********。 |
政策文件 | 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年度大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