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5-05 | 发文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工业园区,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通知要求,为加速培育一批瞪羚企业,现就我区组织开展****年度济宁市瞪羚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济宁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列条件。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填写《济宁市瞪羚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并参考《佐证材料清单》(附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报送至区工信局。
(二)初审推荐
区工信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初审核实,拟定推荐名单,并就申报企业“近三年节能、环保、质量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信用状况,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将查证结果体现在推荐文件中。
(三)审核公布
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区推荐企业的材料进行评审,研究确定并发布****年度济宁市瞪羚企业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工业园区、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市级瞪羚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市工信局对获得正式认定的瞪羚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年。到期后企业可申请复核,对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市级瞪羚企业称号。
(三)请申报企业于*月**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区工信局。
联系电话:*******
地址: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行政办公中心**楼****室
济宁市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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