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发文单位 | 依安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遴选****年黑龙江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的通知》(黑农厅联发〔****〕**号)文件通知,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我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开展就近还田、就地消纳补奖试点项目。现就项目服务主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奖内容
试点补奖政策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含草地、草场。试点优先安排蔬菜和粮食生产,兼顾果茶等经济作物。
(一)对提供专业化服务主体使用初级有机肥按还田面积打包补奖,实施面积*万亩,每亩补奖标准不超过**元。*.固体粪肥施用量不超过*立方米/亩,每立方米补奖**元;*.液体粪肥施用量不超过*立方米/亩,每立方米补奖**元。
(二)利用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生产商品有机肥,实施面积*万亩,每亩补奖标准不超过**元,每吨补奖不超过***元。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服务主体为能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和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②有生产有机肥或堆沤肥服务能力;③有相应的农业机械设备;④安全责任落实,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⑤有社会化服务能力。
三、申报须知
(一)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明确可落实的还田粪污数量、试点面积、粪肥还田利用主推技术模式、人员机构及设施设备配套情况、加盖公章);*.工商执照;*.法人身份证;*.现有设施及运营照片;*.项目承诺书(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预期可操作性等做出承诺)。
(二)项目申报时间:****年*月**日-*月**日。
(三)项目申报地点:依安县畜牧兽医总站(四楼)。
(四)联系人:窦磊磊,联系电话:****-*******。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按期申报。
依安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