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0-18 | 发文单位 |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根据《杭锦后旗****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方案》和《杭锦后旗****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先建设后补助”的方式,支持合作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开展农畜产品初加工、仓储设施等建设,开展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建设。支持家庭农牧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规模适度、经营效益稳定的示范家庭农牧场 ,支持家庭农牧场通过有序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发展农畜产品初加工等,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小农牧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规范运行,制度健全,财务符合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要求的市级以上示范社和家庭农牧场均可申报,申报地点:杭锦后旗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杭锦后旗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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