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24 | 发文单位 |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有关学校、企业、单位:
按照《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雅安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于近期开展名山区****年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办学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各级机构编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审批设立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
(二)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有职工教育(培训)机构、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各类企业。
(三)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培训能力的各行业协会或单位。
(四)雅安市外具有办学资质,并在我市具有开展技能教学的场地、师资、硬件和软件设备设施的培训机构。
已认定为名山区定点培训机构且尚在管理期内的,不纳入此次认定范围。
二、认定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申请、考评认定、社会公示原则,公开、公平开展认定工作。
三、认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系、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
(二)具备承担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相应的专业(职业、工种)设置、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基地等基本条件,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具有申请开展相应专业(职业、工种)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名以上且符合教学岗位资质的教学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名、理论教师不少于*名、实训教师不少于*名。
(四)申请的相应专业(职业、工种)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和企业用工需求,教材(教学资料)、教学计划和大纲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五)熟悉职业培训业务,具有较好的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有相对稳定的就业信息和渠道,就业指导得力,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六)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近三年来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设立期不满三年的以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七)符合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月**日-*月**日)
符合申请认定名山区定点培训机构的各类机构,需于****年*月**日前向区人社局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承诺函(见附件*);
*.雅安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审批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或相关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可在本级内核验的无须提供);
*.教学场所证明材料;
*.申报专业(职业、工种)师资配备情况表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评员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专业国家职业标准、教材(教学资料)样本;
*.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二)审核评估(*月*日-*月**日)
区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会同区财政局,聘请职业培训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开展综合评估,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定点培训机构建议名单。
(三)公示认定(*月**日-*月**日)
拟认定的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向社会公示*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名山区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办学地址、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等级、联系方式等。
五、认定管理
(一)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期限为*年,到期后自动失效。需继续承担培训任务的,重新进行认定。
(二)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可在专业(职业、工种)设置范围内参加名山区组织的培训招标比选,承担培训任务。自觉接受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主动按照就业信息系统的管理要求,将培训过程从学员身份验证、制定开班计划、培训考核、跟踪服务、推荐就业或创业、补贴对象享受补贴情况等全过程在系统上进行完整记录。逐一建立培训学员台账,将培训学员参训内容、出勤情况、培训成绩、获取证书情况、就业情况、享受培训补贴等情况记入学员培训档案。
(三)定点培训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质,并向社会公示:
*.被职业技能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
*.连续**个月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
*.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教学管理混乱、违规收费,经查实培训机构负主要责任的;
*.弄虚作假,存在套取、骗取培训资金行为的;
*.拒绝、阻碍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在检查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竹文媛、费凯
联系电话:*******
附件:*.雅安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
*.承诺函(范本)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
雅安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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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设立机关 |
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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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许可证号 |
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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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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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手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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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手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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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场地 (使用面积) |
教室 |
实训场地 |
办公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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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数 |
总面积 |
个数 |
总面积 |
个数 |
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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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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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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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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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职称或职业资格的教师人数 |
其中专职教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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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用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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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培训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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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 |
等级 |
专(兼)职教师、职业资格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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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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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自有或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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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承诺函
(范本)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校承诺在本次定点培训机构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全部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如在认定过程中或今后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申报信息存在虚假、夸大、瞒报等情况,愿接受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质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