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4-06 | 发文单位 | 南平市商务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年度“绿色商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号)要求,为做好****年“绿色商场”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县(市、区)加强对本地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调动创建主体的积极性,认真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创建工作。“绿色商场”项目创建工作标准高、时间紧,请各县(市、区)组织意向商超根据创建标准,开展相关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南平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
南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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