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发文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号)和《广州开发区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穗开科〔****〕**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项目申报工作。
一、组织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通过广州开发区科技项目一体化申报系统(http://kxjs.hp.gov.cn/home )填报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区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下辖园区登记注册和纳税,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入统计的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
(二)申报单位为区内科技企业的须符合以下条件: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或北交所上市的科技型企业。(专题一)。
(三)申报项目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IAB)和新能源、新材料(NEM)等技术创新领域。
(四)申报单位能够并承诺提供项目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与区财政资助额度比例不低于*:*(各级财政支持经费不计入自筹资金)。
(五)项目必须有一个或以上明确的国(境)外合作机构,在境内注册的外资或合资公司(机构)及分支机构不能作为国(境)外合作机构,国(境)外合作机构须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
(六)项目前*位负责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有*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项目第一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 与申报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劳动合同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个月。
(七)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年内无相关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限制
(一)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区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项目累计不得超过*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项目累计不得超过*项。“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项目前,已明确获得立项且未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每年度只能选择指南中一个专题方向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项目一体化申报系统(http://kxjs.hp.gov.cn/home )填写申报表格和提交附件资料;
(二)递交纸质材料。由申报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资料一起装订成册,材料须清晰可辨、编写页码和目录,并在相应地方签字盖章,一式*份(封面分别标注正、副本)。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年**月*日,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各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书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六、支持方式
对区内企事业单位参与区政府、管委会重点推进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经申报、评审,择优予以批准立项,采用后补助的方式予以不超过***万的资助。
七、实施期限
项目开始时间为****年**月*日,实施期限为*-*年。
八、咨询电话
*.区科技局平台处
联系人:吴衡
联系电话:********
*. 纸质材料受理单位: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号越秀新都会大厦八楼*A**。
联系人:莫志伟、钟天文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zequity@***.com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