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根据兴府发【****】**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年度县级专利资助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一专利(申请)权人为在本县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或户籍在本县的个人;授权公告日在****年*月*日—****年**月**日内的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及国外发明专利(含港、澳)。
二、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年*月**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助标准:
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为*****元/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资助标准为****元/件;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资助标准为****元/件。
四、申报材料:
*、《兴国县****年度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见附件)电子档、纸质各一份;
*、专利证书电子扫描件,无条件扫描的可提供原件;
*、专利证书复印件*份;
*、专利(申请)权人为个人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专利(申请)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和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报地址:
专利所有人将申报材料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兴国县市场监管局二楼***室(潋江镇五福路**号),联系电话:****—*******。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