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发文单位 |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我区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活动,进一步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充分激发全区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发布《潞州区****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打造山西重要增长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要求和区委“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工作目标,重点支持为解决我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展开的科技攻关、项目开发及成果转化活动,以及为推动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的“双创”平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二、重点支持方向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支持高新技术成果经过中试后进入产业化的项目,传统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的科技攻关项目。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和平台项目;支持引进高技术科研成果在我区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依托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建立的,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为区域发展提供研究开发支撑的专业性平台。支持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六新”项目专项。全面聚焦“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以科研项目推动信息技术、光电、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的科研项目。支持以消费类电子、科技金融、军民融合、视频文创等区域战略性产业的科技创新项目。
*.科技创新人才专项。支持新引进的高精尖和紧缺急需人才及团队所开展的创新创业及技术攻关项目;支持企业、农业科技特派员指导的科技项目。
*.区域农业发展专项。特色杂粮等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功能食品开发;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区域试验和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以及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社会发展及民生科技支撑专项。支持围绕生态环保、消防安全、全民健康、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开展的科技支撑项目;支持为提升社会发展管理水平、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科技攻关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我区范围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必要的研发条件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技术装备、经费投入等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主要时间和精力能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项目进度安排合理,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年,重大项目实施周期可适当延长。重点支持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和长远发展,项目和关键节点目标明确,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能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示范项目。
*.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具有前期合作基础,并与其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且各方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区的有关政策以及申报指南中支持的领域。
四、申报要求
*.除上级相关文件明确应给予配套支持的项目外,已获得上级和区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同一项目不予申报。
*.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项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客观,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项目申报书上的技术经济指标将作为项目验收时的考核指标。
*.承担区级科技项目到期未结题验收的单位、有其它不良信誉记录的不予申报。
五、申报材料
*.《长治市潞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上年度财务报表(申报重大专项项目需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
*.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以及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批文或许可证明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份,用A*纸打印。通过初审后区科技局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
六、申报时间
****年*月**日——**月**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长治市潞州区科技局***室(延安中路**号)
联系方式:李俊叶 ******* ***********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