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发办: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佛工信函〔****〕***号)(以下简称《市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落实:
一、请各镇(街)经发办对企业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填写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电子版)(《市通知》附件*),每个镇(街)推荐不超过*家。
二、请各镇(街)对推荐企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认定基本标准给出初步审核意见(盖章),连同推荐企业汇总表(《市通知》附件*)、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市通知》附件*)等资料,于*月*日上午前报送我局(技术创新股)。
附件: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zip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年*月**日
(联系人:黄丹,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