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2-17 | 发文单位 |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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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 <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青府发〔****〕**号)的规定,并稳步推动落实《关于停止及调整执行 <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 中部分知识产权资助的通知》(****年**月**日,http://cyfz.shqp.gov.cn/article_view-***.htm)和《关于 <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 有关知识产权资助执行变化的通知》(****年**月**日,https://www.shqp.gov.cn/cindu/tzgg/********/******.html)要求,在****年*月*日至*月**日期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受理发明专利、专利保险、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资助的申请(授权公告日、认证证书发证日期、还清贷款本息日等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详见附件《操作指南》)。同期受理的其他项目包括:知识产权托管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 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 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
申报人近两年(****年*月*日至今)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通报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材料受理地址:青松路***号一楼(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上海青浦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工作日的上午*:**-**:**,下午*:**-*:**)
*.受理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青浦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附件:《操作指南》及其附件。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