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8-03 | 发文单位 |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区自主创新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加快解决制约我区经济发展的技术关键问题和技术需求,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结合本年度征集的技术需求,区科技与大数据局决定组织开展红花岗区****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立项方式
(一)项目类别。
*.一般项目:含工业信息化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服务业领域、科教融合领域及科技服务机构绩效项目。
*.合作项目:含遵义师范学院合作项目(另行通知)、红花岗区人民医院合作项目。
(二)立项方式。
根据科技创新活动及项目属性,采取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方式,其中一般项目由遵义市红花岗区科技与大数据局组织专家评审,合作项目由遵义市红花岗区科技与大数据局与合作单位共同组织专家评审。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红花岗区内注册*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等科技创新和服务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的条件和研发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技术、场地和设备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协调推进项目实施的组织能力和开展研发创新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周岁且身体健康,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以社保关系为准),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作为参与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的,其所属科研人员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员依托企业进行申报。
*.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单位须与各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且合作协议需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
*.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需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并将企业研发活动情况按要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和科技部火炬统计系统进行填报。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符合国家、省、市、区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环保、安全等要求。 *.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中各类项目支持的领域要求和相关条件。
*.遵义师范学院合作项目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为与遵义师范学院合作申报的项目;红花岗区人民医院合作项目仅支持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项目申报单位承担项目申报的主体责任,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于申报时提交亲笔签名的《红花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书》(附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资金的使用管理作出承诺。同时,在承诺书中明确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过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实施科研失信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诚信承诺书相关内容承担失信后果。 *.实行限额申报。一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新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贵州省科技型成长梯队培育的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系统统计范围内贡献力度大的规上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同一医疗机构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个。 *.项目实施方案须科学合理,研究内容、经费投入、预期结果和技术、经济指标应明确合理,量化指标可考核,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年。科技教育创新融合学校建设项目、科技服务机构绩效项目实施周期为*年(****年*月—****年**月)。
*.项目编制预算基本要求。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提出合理的项目经费总投资和申请资助的区级财政科技经费数额。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主要作为引导资金,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经费配套能力,除申报后补助资助方式的项目外,申报单位须按申报金额自筹*倍以上的项目配套经费。若实际获得的财政科技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审查和立项评审结论。
(三)申报限制
申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申报项目的实施单位和负责人有两项在研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申请验收已到期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项目已获得区级以上财政科技资金立项支持的。
*.申报项目的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被纳入《红花岗科技计划项目失信名单》并在三年惩戒期内的;申报项目的实施单位和负责人有失信行为正在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自动放弃重新认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以及从事行业被列入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的;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申报项目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项目。 *.申报项目的实施单位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生态环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系统但未按要求填报的单位。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镇(办)推荐申报:农业领域项目在经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同意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红花岗区科技与大数据局。
*.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区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在经主管部门推荐同意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红花岗区科技与大数据局。
*.直接申报。其他申报主体申报项目直接向区科技与大数据局申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局。
(二)申报截止时间。****年*月**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料下载。相关申报材料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yhh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业务受理及咨询联系
(一)业务受理股室:计划发展股,联系电话:********;********。
(二)电子邮箱:hhgq****@***.com
五、其他要求
申报书格式应统一规范,一律不得私自篡改,否则将不予以受理。
附件:
附件*:红花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教育创新融合学校).doc
附件*:红花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服务机构绩效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