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3-03-21 | 发文单位 | 贵州省商务厅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贵州省****年“十百千万工程”
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壮大行业主体,提升行业规模,构建电子商务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格局,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商发〔****〕*号)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年“十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行向属地商务局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省级评审。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示范项目名单,公示后以通知形式下发市州。
(一)推荐函。各市(州)商务局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结合本地实际,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出具推荐函。
(二)示范项目申报书。申报企业按照示范项目申报书提纲进行编制,内容需体现示范项目在设施和运营方面的服务保障和示范带动能力。
(三)示范项目申报表。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表申报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在申报表示上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四)印证材料。申报企业对着示范项目创建指标体系,逐一提交相关印证材料。(例如:与电商园区、头部电商平台合作的证明文件,权威平台的带货数据证明文件,MCN主播孵化签约文件等)
对列入示范名单的项目授予相应的省级示范项目称号和牌匾,其中部分项目统筹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按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商务局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地电商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开展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部门协作,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审核把关。各市(州)商务局推荐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结合实地核查,确保推荐园区、基地和企业的示范性和客观性。
(三)加强项目调度。各市(州)商务局要切实加强项目全流程监管,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申报和后续相关工作,定期调度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相关经验和模式要及时总结上报和宣传,有效发挥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