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4-02 | 发文单位 |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鲁农外字〔****〕*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农业贸易助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重要作用,推动农业贸易提质升级,农业农村部决定****年继续开展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以下简称“国贸基地”)认定培育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的通知》(农办外〔****〕*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年全国继续认定***个左右国贸基地。基地申报主体有两种:一是市场主体自主建设的基地,二是政府主导的跨村跨镇跨县的区域性基地。申报类型包括生产型、加工型、贸易型和服务贸易型四类。已纳入****年国贸基地管理体系的基地,不占用我省****年指标,需按程序一并报送材料,参加农业农村部评审认定。
请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按照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分别推荐*个基地,于****年*月**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份(附PDF格式电子文档光盘)寄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对外合作处,同时将PDF格式电子文档发送到sdnydwhzc@shandong.cn。
联系人:秦明
电话:****-********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号***房间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的通知》(农办外〔****〕*号)
*.《****年纳入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管理体系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