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9-11 | 发文单位 | 扬州市商务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一、应对疫情支持商贸服务企业拓展线上业务项目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在扬州市主城区(不含江都区)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鲜、餐饮类商贸服务企业。
*、执行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月底前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商务部门。项目经区市两级商务、财政局审核及第三方审计、公示等流程后进行资金拨付。
*、所需材料:承诺书、项目申请表、项目申请报告;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疫情期间线上交易额证明材料等。所需材料下载和详细要求请见扬州市商务局网站《关于申报应对疫情支持商贸服务企业拓展线上业务项目的预备通知》。
*、联系人:
(*)市商务局:
生鲜类:电商处沈志洲,********,***********
餐饮类:服贸处朱小英,********,***********
(*)各区报送地址及电话:
广陵区商务局:文昌东路**号泰达Y-MSD东区行政大楼**楼,********
邗江区商务局:兴城西路***号***商贸流通发展科,********
开发区经发局:维扬路***号,********
蜀冈—瘦西湖景区经发局:上方寺路*号官河商务中心*楼,***********
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万福路**号经济发展局,********
二、对商业综合体、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减免税费
*、申报条件
(*)对为承租企业减免租金、物业费用的商业综合体(商业面积超过*万平方米且自持比例超过**%)、农产品批发市场经核准对其房产税给予*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
(*)从*月**日起至*月*日,免收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等企业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
*、申报流程
由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报至市商务局。
*、联系人:李冉冉联系电话:********,***********
三、减少外贸企业损失
*、申报主体: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
*、申报流程:采取线上不见面受理形式,企业加入“疫情期间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认证群”(二维码见附件)。
*、所需材料:
(*)企业所在辖区政府机构出具的公告/证明;
(*)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订舱协议报关单等;
(*)情况说明
(*)申办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表
(*)根据具体情况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
市贸促会:倪玲********,张谦***********
市商务局:周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