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9-12 | 发文单位 |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发布日期:****-**-** **:** 来源: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帮助小微企业尽快走出资金困境,发挥其吸纳就业主力军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及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范围及标准
(一)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万荣本地的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元。
(二)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补贴
万荣本地的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该项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年)
二、申报资料
(一)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年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年*-**月份用工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
*、****年吸纳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用工人员是大学生的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吸纳工作人员是复退军人的提供相关材料及证件。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对公账户)。
*、提供****年给员工缴纳各项保险的缴费证明。
备注:所有资料均一式两份
(二)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补贴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对公账户);
*、提供****年给员工缴纳各项保险的缴费证明。
三、申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房
联系电话:****—*******
五、其他注意事项
*、劳务派遣企业、人事代理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等不列入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数。
*、同一劳动力在不同企业就业,若已有企业享受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吸纳劳动者就业补贴,其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