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
根据省高企认定办《关于组织申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辽高认办〔****〕*号)要求,****年度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将优化申报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完善服务机制,现将我市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间
采取常年受理、分批推荐的方式,最后一批材料受理截至**月*日。
二、受理程序
企业在确定参加高企认定后,要及时与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除网上提交材料外,相关材料通过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转交市科技局高新科,除申报材料电子版还需提供附件*、*、*(告知承诺制企业除外)、*电子版,并准备好现场核查材料。
三、相关要求
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服务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政策宣传、解读,做好相关信息咨询。加强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辅导,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
企业须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若提供虚假承诺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承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由索取不当钱财等行为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盘锦市科技局高新科
******* 盘山县工信与科技局
******* 双台子区工信与科技局
******* 兴隆台区科技局
******* 大洼区工信与科技局
******* 辽东湾新区工业和科技部
******* 盘锦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附件:*.转发省高企认定办通知
*.申报材料清单
*.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企业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告知承诺制的有关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现场核查主要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评说明(模板)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