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发文单位 | 无锡市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关于组织申报****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组织开展有关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镇、街道经发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推荐****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组织开展有关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号),现将开展组织申报和复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须在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年度千企升级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号)要求,已完成“千企升级”培育库入库注册申请并通过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
(二)申报类别及基本条件
*、专精特新产品
****年,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以上,拥有*项有效发明(或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
*、小巨人企业
(*)制造类。****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以上(含****万元),或利润总额***万元以上(含***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近*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近*年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值不低于*%。
(*)创新类。****年(包括****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年企业营业收入可达到****万元。
二、部分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
(一)申报范围。
****-****及****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已完成“千企升级”培育库入库注册申请并通过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
(二)复核类别。
对照现行类别和条件,原认定专精特新产品复核“专精特新产品”,原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复核“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原认定隐形小巨人企业复核 “小巨人企业(创新类)”。复核类别需满足的条件与****年度新申报认定各类别的条件相同。
三、工作组织
(一)企业网上申报。按自愿申报原则,自**月**日起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千企升级”(https://www.smejs.cn/qqindex.aspx),点击飘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和复核填报说明”,严格按“填报说明”流程和步骤,于**月*日前完成认定或复核申报。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参考样表(见附件*),企业对在线填报的信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县区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将对企业的经营指标,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
四、有关要求
(一)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品和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属于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中的企业和产品,可予以优先推荐认定。参加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可申报小巨人企业(创新类),可予以优先推荐认定。
(二)同一家企业只能选择一个新认定项目类别申报;申报复核的企业不可以同时申报新认定,但可以放弃复核申请,重新选择一个新认定项目类别申报。复核通过的企业将被重新公告有效,不申报复核或复核不通过的企业的认定资质将不再有效。
(三)除申报小巨人企业(创新类)外,须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者由国内外龙头企业出具的进入其供应链体系证明。证明材料应能反映企业主导产品在所属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及排名,具体格式不限。第三方机构一般为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权威媒体及大型咨询机构,无专门指定机构。进入国内外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证明材料,可以是供应商资质证明、供销合同、往来财务凭证等近两年内的有效证明。完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张任远、储含露
联系电话:****-********
申报工作交流QQ群:*********
附件:*. ****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样表
*. ****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附件*-****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样表 (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