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4-22 | 发文单位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江北新区科创局、财政局、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科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南京市创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宁政办函〔****〕**号)有关精神,决定组织****年度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相关政策要求,通过多渠道加强调解机构和能力建设,推动构建我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快速定纷止争,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路径。
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且根据申报项目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 应为在司法行政部门批复备案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机构,或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
(二)应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较高水平的管理团队,有不少于*人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
(三)每年广泛接受相关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咨询,并及时处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每年调解知识产权纠纷不少于**件。
该项目实施期为一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一年期内完成该项目实施任务。期满后,市局适时组织专家验收。本年度计划遴选*-*家。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应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按材料清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书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主体应当遵守《信用承诺书》(附件*)相关要求,在项目申报、立项及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确认成为项目承担单位后,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二)申报材料按属地逐级上报。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对申报主体资质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需签署意见。附件*和附件*由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填报,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并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三)申报书拟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切合实际。经费预算要以项目任务为依据,按照项目任务合理预算费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作为工资发放或占为他用。
(四)申报工作应在截止日期前完成。该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公开发布。****年度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申报通知和项目评分表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各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从“南京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nbsgd/jsip
_pms/main/login.html)报送相关材料,同时申报主体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和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提交所属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报送地址:珠江路***号(发展大厦)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室。
联系人:夏云聪,电话:***********
邮箱: *********@qq.com
附件:*.南京市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纠纷调解
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信用承诺书
*.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
*. ****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能力建设
项目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南京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