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9-15 | 发文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关于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号)有关部署,支持打造*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提升*G应用安全保障能力,现就开展****年*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联合体可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应满足*G应用安全科研能力、软硬件资源、人力资源和管理能力、协调动员能力和示范能力等要求(见附件*)。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主体编制申报材料,并于****年**月**日前提交至新疆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工业和信化厅和兵团工业和信化局(以下统称自治区级推荐单位)。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所属省级公司、子公司按照属地化原则向自治区级推荐单位申报。
(二)推荐。自治区级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符合条件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原则上,自治区推荐数量不超过*个;如基础电信企业专业公司牵头申报,可再增加*个推荐名额。
(三)报送。自治区级推荐单位于****年**月*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申报汇总表(加盖印章,见附件*)、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认定。****年底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进行复审并公示,最终认定“*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请各基础电信企业、新疆广电公司和相关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请申报主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自治区级推荐单位将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和初核。
四、联系方式
新疆通信管理局:马慧敏,****-*******
自治区工业和信化厅:张世海,****-*******
兵团工业和信化局:杨紫平,****-*******
新疆通信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厅 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