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发文单位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京教职成〔****〕**号
各区教委、区老龄办及相关部门,各有关院校和单位、老年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京教职成〔****〕*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全市培育***个市级老年学习示范校(点)”的目标任务,不断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持续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经研究,拟开展北京市老年学习示范校(点)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场所和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主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坚持公益导向,面向**岁以上老年人持续开展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在区域内具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二、认定标准
(一)按照《北京市老年学习示范校服务能力建设指标》综合评定,重点考察申报单位在学习环境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学员团队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合作共享机制等方面的成果与示范作用。
(二)申报单位法人主体类型为院校(学校、学院、大学等教育事业单位)的一般认定为“北京市老年学习示范校”,法人主体类型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一般认定为“北京市老年学习示范点”。
三、工作程序
(一)材料提交: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格式见附件)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份,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二)专家评审:市教委、市老龄办组织专家组评审申报材料,并选择部分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经综合评议确定拟认定的“北京市老年学习示范校(点)”名单。
(三)公示认定: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市教委、市老龄办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
(一)****年**月*日前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年**月*日前专家组完成评审及实地考察;
(三)****年**月**日前市级部门完成公示与认定。
五、联系方式
(一)报送地址
*.纸质材料报送(寄递)至北京开放大学社会教育部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后广平胡同小后仓甲**号,
邮政编码:******)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engs@bjou.edu.cn
(二)联系人
*.北京开放大学社会教育部:
曾珊 电话:********
路建胜 电话:********
*.市教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陈敬文 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市老龄办)老龄健康处:
常勇 电话:********
市教委 市老龄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