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发文单位 | 海原县科学技术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关于征集****年海原县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提升县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发挥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宁政办发〔****〕**号)和《关于加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宁科发〔****〕*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有关企事业单位征集****年科技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以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我县“一主四特”产业发展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挖掘全县各行业、各领域的技术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突出企业创新主体。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区内外优质科技成果在我县推广应用,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培育一批核心技术领先、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
(三)突出东西部合作。依托“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聚焦县域主导产业、资源优势,突破技术难题,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引进和使用。
二、申报范围
(一)农业类。重点支持肉牛产业绿色饲料生产加工及高效利用、疫病预警、防控、治疗一体化健康养殖技术、智慧管理服务模式、高值化产品加工工艺、副产物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的引进与成果转化;围绕优质牧草、肉牛、马铃薯、瓜菜、枸杞、小杂粮、小茴香、香水梨、红葱等优势特色产业全链条,开展关键瓶颈问题的攻关,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集成和创新利用;食品精深加工、杀菌、保鲜、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绿色包装、冷链物流、品牌创建等全产业链支撑技术的引进转化。
(二)工业类。重点支持制造领域新能源、新技术、新装备引进、研发和成果转化;材料领域各类新型材料、复合材料的引进、研发和成果转化;能源化工领域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研发和成果转化;信息技术领域新软件、新技术、新系统的研究开发与系统体系、平台构建;资源环境领域节能减排、“三废”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的引进、研发和成果转化;轻工业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研发和成果转化。
(三)社会发展类。重点支持卫生健康领域智慧医疗诊疗及地方病预防和控制关键技术、中医诊疗、康复先进技术、重点学科关键技术集成与创新;城市交通领域“物联网+”智慧城市创建、智能交通创建和管理关键技术;民生领域机器人在老年颐养院示范应用,智慧颐养系统开发与创建,农村新型节能材料装配式农宅示范建设及节能环保式厕所应用、残疾人生活用品开发等;公共安全服务领域重大安全危险源检测与管理、重大自然灾害预警、森林草原防火空间预警系统创建,食品安全、远程教育和中小学生智力开发,气象监测及预报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领域退砂地生态安全、土壤质量提升及复合经营、水土资源耦合与高效利用、小流域综合治理、高效集水蓄水、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智能监测预警、植被恢复与人工林选育、生态经济林引种栽培、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高值化、精准化关键或成套技术研究与示范。
三、申报条件
*. 项目承担主体应是在海原县内注册*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新型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和产业化条件,符合科研诚信审查要求,无违规违法记录,*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 项目申报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已承担海原县科技项目,且尚未执行结束、提交验收申请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 企业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研发经费的**%,且该项目经费支出(含企业配套研发经费)要按照科技研发投入统计单独归集核算。
*. 项目研发内容简明具体,研发目标(技术、经济)明确,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先进性,用于转化的知识产权清晰,预期成果技术(工艺)成熟、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可行,研发团队结构合理,项目研发经费概算合理合规,每个项目专项资金申请一般不超过**万元。
*. 项目负责人应长期从事本领域产品、产业的研究开发,熟悉本领域技术发展情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并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 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应用前景,有明确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升级换代、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 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在项目实施期满后逾期不进行项目结题验收或完不成项目建设任务要求的,记入科研诚信档案,今后*年内不予推荐和申报科技系统项目,并申请司法部门依法追回专项资金。
*. 享受过区、市科研项目两个以上未结题的企业原则上不予申报,同一项目不能同时在区、市、县三级申报。企业或企业法人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的不得申报;有市监、税务、工业园区等责令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程序
*.部门(单位)、企业申报。相关企事业单位于****年**月**日前报送项目申请书*份(简装),一并报送电子版至海原县科学技术局。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名单。海原县科学技术局将于**月初,对受理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向全社会公示立项项目清单。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则予以立项,并签订《海原县科技项目技术合同书》。
六、申报材料
*.海原县科技项目申请书;
*.附件材料(复印件)
(*)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年以上,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法人证书、项目实施承诺函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海原县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田平 崔建宗 ****-*******
电子邮箱:haiyuan***@***.com
附件:海原县科技项目申请书
海原县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