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州区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发展,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按照《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办法》(通科发〔****〕*号)相关要求,现启动****年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运营团队,具有一定创业投资能力和创业辅导能力,在通州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
(二)有独立自主支配的为创客服务的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年以上,能提供免费或超低价工位;
(三)有一定数量创客和创业团队入驻,在年度考核期内,入孵企业**家(含)以上,且至少有*家注册在通州区辖内;
(四)有导师团队,建立一支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组成的专兼职导师队伍,实际参与的专兼职导师人数不低于**人;
(五)有融资服务,设立基金或与外部投融资机构密切合作,有能力帮助创业团队获得种子、天使投资;在孵及毕业团队本年度应获得一定的投资资金;
(六)有明确的孵化期限,孵化期满后“入孵企业”应归为“入驻企业”;
(七)满三年的区级众创空间需重新复审,复核条件与认定一致。
三、申报材料
(一)填报“通州区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并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纸质、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纸张,同相关附件合并胶装成册,根据要求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在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提交附件目录,不同类型的附件材料之间用空白页隔开,并在空白页上注明是哪一类附件。
(二)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众创空间服务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孵化场地平面图;
*.上年度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获得资质证明材料;
*.获得融资的入驻企业信息(含投资机构名称、投资轮次,投资额度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等;
*.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附入驻企业入驻协议复印件完整版;
*.关于企业入驻条件及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包含在孵企业筛选机制、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聘请创业导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导师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聘书等材料;
**.创新创业服务主体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请各申报单位自行备份,申报材料概不退回。
四、材料报送
报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号永安大厦二楼通州区科委。
联系人:闫实;联系电话:********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