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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七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地区: 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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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3-11 发文单位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级别 市级 起止时间 ****-**-**至****-**-**
联系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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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年度(第七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市工信局现组织开展****年度(第七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绿色工厂

鼓励根据辖区内产业结构特点,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及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推进绿色工厂创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合成氨、甲醇、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申报企业需根据评价具体要求,编写《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见附件*)。

(二)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设计产品的申报仅限在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参见附件*,具体标准可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申报企业需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见附件*)。

(三)绿色工业园区

绿色工业园区建设选取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工业园区遴选推荐,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申报园区需参照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编写《绿色园区自评价报告》(见附件*)。

(四)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在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电力装备、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等行业中,参照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 选取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需编写《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严守评价程序和推荐质量。请各县(市)区按照规定的评价程序,开展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推荐工作。积极引导、鼓励、组织各行业优秀企业(单位)踊跃申报,并根据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真实、合法、有效。

各县(市)区要严格把控推荐质量,不得推荐近三年未正常经营生产、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二)加强培训引导。请你们结合前期开展的****年绿色制造名单创建和申报的相关准备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精心部署,组织本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积极参与申报,尽快遴选并确定培育创建名单,并加强申报指导工作。

(三)加强动态管理。请你们加强对辖区内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内企业(单位)持续保持先进性,加强日常管理,如发现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要及时上报我局。省工信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及时将不再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从名单中除名。

(四)加强宣传推广。请你们要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组织对绿色特征明显、成效突出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 法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制造业绿色转型。

三、报送要求

请你们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并于*月*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原件及PDF盖章版)、企业(单位)自评价报告(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光盘)报送市工信局。

联系人:付俐俐 *******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年度(第七批)省级绿色制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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