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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泰州市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2020年度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的函
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 高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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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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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25 发文单位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
项目级别 区县级 起止时间 ****-**-**至****-**-**
联系人信息 -
申报详情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泰州市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年度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工信发〔****〕**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申报。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逐项审查,并指导企业填报《泰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园区、镇街项目审核责任人、分管负责人须在《园区、镇街项目审核责任表》(附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份,同时提供PDF电子档材料。

*.项目报区工信局截止时间:程序申报项目截止日期为*月**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注意:企业线上申报截至日期与报送至区工信局截止日期一致)。

*.各项目申报具体事项请按照《泰州市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年度财政奖补项目联系人》(附件*)做好对接。

*.各单位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督。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材料中的设备发票清单需与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一致;网上申报上传发票需严格按照发票模板内容上传发票,填写内容完整准确,上传显示清晰,发票号码、发票金额、设备名称需与发票原件一致,发票上传顺序需与设备发票清单顺序一致,发票不得重复上传使用;纸质申报材料中的发票复印件必须清晰,且与网上申报上传顺序一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许金锋  ****-********;

区财政局工贸科:周蕴慧  ****-********;

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瞿颖  ****-********。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泰州市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年度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园区、镇街项目审核责任表

*.泰州市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年度财政奖补项目联系人(高港区工信局)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泰州市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年度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的函.zip 


泰州市高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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