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发文单位 | 儋州市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市直机关、企事业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柔性引才工作机制,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打造“候鸟”人才团结凝聚、交流合作、供需对接的工作平台,根据《儋州市人才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儋人才局通〔****〕**号),将于近期开展****年儋州市“候鸟”人才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现就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人才工作站采取政府引导、单位建设、人才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产业园区、企业、社会组织等载体进行建设。申报儋州市“候鸟”人才工作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注册地在儋州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场所。位于人才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具有一定辐射面的地区,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
(三)人员、制度和经费。有*名专(兼)站长、*名以上专(兼)工作人员。有稳定、长效的资金来源,能够自行保障工作站运行。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工作流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
(四)服务项目。与领域、区域内“候鸟”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一般应联系服务“候鸟”人才***人以上,充分发挥人才工作站职能作用。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或社会组织向市委人才发展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儋州市“候鸟”人才工作站申请表》;
*. 挖掘联系的“候鸟”人才名册;
*.“候鸟”人才工作站规章管理办法;
*. 开展“候鸟”人才活动的相关材料。
(二)综合评选。市委人才发展局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选和实地考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做出是否同意的初步意见。
(三)公示发布。市委人才发展局将拟认定的儋州市“候鸟”人才工作站向社会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
三、支持政策
(一)建站支持。授予“儋州市‘候鸟’人才工作站”称号,市委人才发展局统一制作工作站牌子,并给予配套工作经费*万元用于工作站建设和运行;
(二)后续支持。市委人才发展局每年对工作站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给予奖励经费*万元;考核结果为合格者,给予奖励经费*万元。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儋州市“候鸟”人才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积极做好本系统、本部门宣传发动推荐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对在申请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三)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纸质版上报材料装订成册,于****年**月**日前报送至市委人才发展局,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报到电子邮箱dzrcgzk@***.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鑫馨 电话:********
地址:市委办公大楼**楼****室
附件:*.《儋州市“候鸟”人才工作站申请表》(样表)
*. 儋州市“候鸟”人才工作站联系的“候鸟”人才名册(样表)
中共儋州市委人才发展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