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8-15 | 发文单位 | 凤阳县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凤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硅工业园)管委会:
为了扎实推进我县“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积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持续增强企业获得感,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阳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凤政〔****〕**号)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策要求的凤阳县内各类企业或项目。
二、政策类别及申报资料
《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阳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凤政〔****〕**号)(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
由企业对照政策申报条件,准备相对应的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入袋,一个申请一个档案袋,并粘贴凤阳县惠企政策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报所属乡镇园区(其中大庙石英产业园报大庙镇、武店建材产业园报武店镇、夫子郢科创园企业分别报府城镇或临淮关镇)。
(二)初审
由各乡镇园区进行分类初审,招商引资企业应当已履行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的所有内容,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申报分别填报《凤阳县****年度惠企政策兑现汇总表》(附件*)和《凤阳县****年度惠企政策已兑现资金汇总表》(附件*),由主要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并盖章,于*月**日之前报送至县投资促进局一楼企业服务中心,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fyqyfwzx@***.com。
因特别原因无法按时报送的企业,由所在乡镇园区出具情况说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原则上不得晚于*月**日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移交
县企业服务中心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梳理,分别移交企业申报资料给不同政策的牵头审核部门。
(四)审核
牵头审核部门组织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核,将完整的审核意见和相关资料于**月**日前报县企业服务中心。
不需要企业自行申报的项目,由牵头部门将审核意见、附件材料和相关说明等,同时报送至县企业服务中心。
(五)汇总
县企业服务中心梳理汇总各牵头审核部门报来的资料,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后形成汇总材料上报。
四、相关要求
*、切实做好申报宣传。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及时申报,确保“送政策”活动辖区内企业全覆盖、全知晓。相关通知和表格将在县内相关媒体及时发布。
*、切实做好政策宣讲。认真研究政策,帮助企业政策解读,做好企业参谋。
*、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照政策、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同一项目已享受其他奖励政策的,按从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凤阳县惠企政策申报工作联络方式。
地址:县企业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局一楼)
联系人:姚旺 ****-*******
附件*:《凤阳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doc
凤阳县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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