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1-11 | 发文单位 | 瑞安市商务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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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精神,根据《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企〔****〕**号)要求,扎实做好我省****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和中东欧进口补助事项)申报工作。现开始申报工作,截至日期为****年*月**日。详见附件。
联系人:瑞安市商务局 戴超伟 电话:****-********
附件一:浙商务联发****年***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年版)的通知(*).pdf
附件二:浙商务联发〔****〕***号 附件*-**.doc
附件三: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年版).doc
瑞安市商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