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驻昌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科技特派员队伍,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实现人才下沉、科技下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启动****年度市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服务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按照“自愿、互利”和“双向选择、按需选派”的原则。
二、选派对象及服务时间
*.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及其他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服务期满两年即****年度认定的南昌市科技特派员,如要继续从事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须重新申请选派)
*.服务时间为两年:****年*月--****年*月。
三、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具有较好的专业特长、专业技能和具有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经验的科技人员;
*.具有专利技术、发明成果,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以及国家、省、市级优秀人才可优先选派为科技特派员;
*.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年龄不超过**周岁(工作表现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科技特派员需求单位申报条件
*.具有法人单位的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
*.具有法人单位的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
*.具有发展项目的扶贫村的经济实体。
五、申报材料
(一)科技特派员申报材料
*.《南昌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本人技术职称或者学历证明材料;
已有服务单位的科技特派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南昌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需求表》(附件*);
*、服务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南昌市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协议书》(附件*)。
(二)科技特派员需求单位申报材料
*.《南昌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需求表》(附件*);
*.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六、申报时间
****年*月*日-*月**日
七、有关事项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服务本辖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审核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李芬芬 万青
咨询电话:********
附件:*.南昌市科技特派员及需求单位申报流程
*.南昌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需求表
*.南昌市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协议书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