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安〔****〕*号
关于推荐第二批申报全省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持续整合专家资源,省厅决定增补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有国家注册资历者优先;
(二)具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熟悉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实践经验丰富;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严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乐于奉献;
(四)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文字材料组织能力;
(五)年龄不超过 ** 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
二、专家成员来源
(一)房屋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企业;
(二)大专院校;
(三)科研院所;
(四)建筑设备生产企业;
(五)各级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质量安全管理业务部门。
三、入库专家职责
(一)制定、评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参与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积极协助和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研究、论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技术问题;
(五)参与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六)参与本行业学术交流活动,对行业发展和管理规划提供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授课工作;
(八)完成省厅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入库专家专业划分
(一)质量专家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电气工程;
*.暖通与给排水工程;
*.道路与桥梁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
*.燃气工程。
(二)安全专家专业
*.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
*.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与高处作业;
*.基坑工程;
*.模板支架;
*.施工用电;
*.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与施工机具;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
五、专家成员确定和日常管理
(一)市级推荐。各市负责本地区专家推荐工作。质量安全专家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各市在征求专家本人意见后,严格按照入库条件推荐专家。
(二)申报资料。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请表》(附件*);需所在单位对本单位自荐人员及签报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签章;
*.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三)省级核准。省厅负责核实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对批准增补入库的专家在网上公示,并颁发聘书。
(四)日常管理。省厅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专家工作信息档案,作为考评续聘专家的依据,对有严重违反违规行为、聘任期内不服从管理、连续*次无故不参加省厅征召的专家予以解聘,不再录入专家库。
(五)有效期限。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届聘期*年。
请各市于****年*月**日前,将本地区推荐申报的专家形成汇总表(附件*),并将汇总表、《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请表》、申报资料及电子文档报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人:丁波 电话:***-********
邮 箱:********@qq.com
附件:*.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请表
*.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市级推荐汇总表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