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政〔****〕**)文件精神,拟对****年度吸纳本区户籍人员多且稳定,对全区就业稳定工作做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补。
一、申报对象
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年**月**日在册、招用前系滨江区户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岗职工)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对我区促进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二、奖补标准
对招用并稳定就业**人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万元奖补,每增加**人再给予*.*万元奖补,最高不超过**万元。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年*月**日前登录“亲清在线”平台自主申报,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如“亲清在线”平台申报异常,请企业请携带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向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四、相关要求
*.企业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要求该人员落户时间早于企业招录时间(以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时间为准),且连续参保至****年**月**日;
*.企业招用对口帮扶地区(四川省广元市)建档立卡人员,要求该人员****年在我区连续参保*个月及以上,已离岗人员也可以计入人数;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企业,按照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独申报。子公司和分公司统一由所属集团公司和总公司申报,集团公司和总公司须提供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过的包含子公司和分公司名单的企业章程,或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过公司基本情况。子公司的层级确认到和集团公司有直接关系的一级子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单独申报;
*.企业如无法在“亲清在线”平台完成申报,请于****年*月**日前向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就创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街道初审完成后请于****年*月**日前提交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五、申报材料
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就创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所需材料:
*.《滨江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
*.《****年企业招用滨江区户籍人员名册》(附件*);
*.《****年企业招用对口帮扶地区人员名册》(附件*,无此类人员无需填写);
*.企业营业证照复印件;
*.滨江区户籍人员户口本复印件;
*.对口帮扶地区人员提供建档立卡证明(无此类人员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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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西兴街道就创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建文
联系电话:********
地址:滨兴路***号迎春南苑商铺**-**号
*.长河街道就创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
地址:立业路***号
*.浦沿街道就创服务中心
联系人:虞潇旦
联系电话:********
地址:东冠路***号
*.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萍
联系电话:********
地址:丹枫路***号海越大厦****室